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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兴山县2012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紧缺人才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紧缺人才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紧缺人才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五年内离开兴山的,不得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二、引进职位、人数 1、县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1人,工民建专业。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1人,工民建专业。 3、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1人,路桥专业。 4、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1人,水利工程专业。 5、县特产局1人,柑橘专业。 6、县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1人,畜牧专业。 三、优惠政策 1、工资待遇。引进人才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不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比例限制。应届毕业生直接转正定级。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套改,工龄连续计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注册认证执业资格、省级优秀人才、省级学科带头人)、本科生(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市级优秀人才、市级学科带头人)每人每月按照1200元、1000元、800元发放政府特殊人才津贴。 2、住房待遇。引进的紧缺人才在取得房产证、领取购房补助前,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一套廉租房或公租房;在兴山县城购买住房取得房产证后,按照博士(硕士)研究生10万元、本科生8万元标准发放一次性购房补助。领取购房补助的紧缺人才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订5年最低服务年限合同。对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离开兴山的,如数退还购房补助。 3、政治待遇。建立紧缺人才档案,对紧缺人才跟踪培养,对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紧缺人才,按《干部任用条例》相关规定和程序,优先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 四、引进程序 1、网上报名。对有意到我县工作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兴山党建网、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兴山县国土资源局网站、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兴山县交通运输局网站、兴山县水利局网站、兴山县农业局网站下载《意向性就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于2012年7月10日前传至XSXRCK@163.COM 2、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报名情况按照不同方式确定考核人选:同一职位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 按照答辩评审方式确定考核人选;同一职位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超过1:3比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笔试和面试,确定考核人选。国家"211"工程大学、一本院校、二本院校一级学科毕业生可择优直接确定为考核人选。 3、组织专班考核。组织考察组深入到考核人选所在学校相关部门查阅学籍档案,走访学生班主任、系主任,就学生政治立场、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 4、审定引进对象。对考核报告中明确可以引进的紧缺人才,提交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办理引进手续。对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引进人选,进行体检、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对象办理引进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人:县委组织部 朱大钊 15872463345 县人社局 杨 玲 13697299674

附件:意向性就业基本情况登记表.doc

中 共 兴 山 县 委 组 织 部 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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