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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绥中县2011年县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60名工作人员方案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结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结合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人员结构及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县属22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序号单位序号单位招聘
名额
1绥中县文物管理所313绥中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2
2绥中县博物馆214绥中县水利技术推广站5
3绥中县防雷技术中心515绥中县水土保持站3
4绥中县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516绥中县财务会计核算中心2
5绥中县水生动物疫病预防与种苗管理中心117绥中县财政网络管理中心1
6绥中县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心318绥中县蔬菜工作办公室4
7绥中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619绥中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
8绥中县法律援助中心120绥中县农业广播学校2
9绥中县市政管理处221绥中县农产品成本调查队4
10绥中县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办公室222绥中县扶贫监测中心1
11绥中县盐务局2
12绥中县林业工作总站2合计60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笔试、面试、综合考察等程序进行。坚持所招聘人员质量,宁缺毋滥。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相关专业。 2、年龄在30周岁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绥中生源或绥中户籍(迁入绥中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1日);特殊职位需求不受户籍限制。 4、男女均可报名,具体职位要求见分解表。 (二)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本职工作; (三)身体条件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 2、无重大传染性和精神性疾病。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 2011年10月8日上午8时至10月30日下午5时。 2、报名形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形式:⑴现场报名: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到县政府二楼人事考试中心填写报名登记表。 ⑵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将上述证件及表格以电子文档格式发送到szxrskszx@163.com信箱。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定于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费100元。 五、考试形式和内容 1、考试采取两种形式,一是笔试,二是面试。 2、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200分,每科100分。占考试总成绩60%。笔试总成绩低于80分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职位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所报职位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由专家组进行考评。占考试总成绩40%。 4、如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相同,面试考核组可加试一道面试测试题进行确定人选。 5、按照有关规定,对招考职位开考比例即:招录计划1人的为1:2,招考计划2人以上(含)的为1:1.5,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将在绥中政府网站上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考生报名后,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政审和体检 按单位职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政审和体检人选,政审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顺延。政审和体检均参按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 七、录用 政审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不合格者辞退。 八、本次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必须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文件和政策执行。本次招考工作由县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等部门须参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在招聘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要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29-23937072310706
附:1、绥中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绥中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分解表 绥中县编委办公室
绥中县人事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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