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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选任乐山市中学校长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 关于2016年公开选任乐山市第四中学和乐山市新桥中学校长的公告 四川人事考试网快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 关于2016年公开选任乐山市第四中学和乐山市新桥中学校长的公告 四川人事考试网快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教育事业发展水平,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面向全省公开选任乐山市第四中学和乐山市新桥中学两所普通高中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岗位 乐山市第四中学校长1名,乐山市新桥中学校长1名。 二、选任范围 四川省内公办普通高中在职在编事业人员。 三、选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熟悉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秉承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理念,遵循教育规律,具有丰富的教育理论知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引领学校科学发展。 2、年龄:男性50周岁以下(196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近三年工作实绩突出,所管理的普通高中学校曾获本市(州)高考质量奖,其年龄可放宽到男性53周岁以下(196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8周岁以下(196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及教学资质: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取得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5年以上普通高中教育管理或教学经历,且有2年以上普通高中副校长及以上职务任职经历或3年以上省一级、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中层职务任职经历 (截至2016年7月31日); (4)具有下列称号或荣誉之一:省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培养人选;市(州)教育名师培养对象;市(州)学科带头人;市(州)教坛新秀;市(州)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获市(州)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具备《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担任事业七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资格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职务为管理岗位的:现任七级管理岗位;或者现任八级管理岗位,且有八级管理岗位任职经历2年及以上(截至2016年7月31日); (2)现任职务为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不少于三年,在专业技术八级以上岗位,或任九级专业技术岗位满1年以上、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满2年以上(截至2016年7月31日)。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任: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参与和支持国家明令禁止的宗教、邪教或封建迷信活动,受到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4、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选拔的情形。 四、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2016年8月5日-8月12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填写《乐山市市中区2016年公开选任乐山市第四中学和乐山市新桥中学校长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lsrc114@126.com(请务必于8月12日17:00以前发送报名表,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按照选任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中区公开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选任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我区将安排时间集中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乐山人才服务网)。报考人员应按照审查通知要求,携带纸质报名登记表、本人标准照、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岗位聘任文件、在编在岗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在选任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随时取消选任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我区将于8月中旬组织进行集中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在面试当天请报考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在乐山人才服务网公布。每个岗位按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前2名为组织考察人选,若出现相应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相关报考人员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六、组织考察 市中区公开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客观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查核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对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任资格。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考察组做好考察相关工作,及时提供考察所需相关证明材料、政审材料、档案材料等,因相关材料不能及时提供影响资格条件审查的,责任由考察对象本人承担。 对取消选任资格、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跨岗位递补。 七、择优比选 考察结束后,市中区委将对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测试和考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择优比选,集体研究决定1名乐山市第四中学校长拟任人选和1名乐山市新桥中学校长拟任人选,并予以公示。 八、任职 经公示无异议的,市中区组织人事部门将按照干部选任程序要求办理调档、体检、调动、任职等相关手续。对于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取消任职资格的,在考察人选中依次递补。2名选任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由我区另行安排岗位。2016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九、纪律和监督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开选任工作由区纪委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区纪委办公室:0833-2130073 区人社局办公室:0833-2134486 区教育局党群工办:0833-2138053 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33-2118435 十、重要注意事项 此次选任工作公告通过乐山人才服务网等相关信息渠道公布。其余环节的通知、要求和注意事项将通过乐山人才服务网告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选任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选任环节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考生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干部股:0833-2131732 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0833-2130105 区委组织部干部股:0833-2135191 相关网址: 乐山人才服务网:http://www.lsrc114.com/ 附件:
1.乐山市市中区简介、乐山四中和新桥中学简介 2.《乐山市市中区2016年公开选任乐山市第四中学和乐山市新桥中学校长报名登记表》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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