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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四川人事考试网快讯: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工作需要,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见《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
四川人事考试网快讯: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工作需要,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与在职在编人员同工同酬。
三.招聘流程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均可在8月4日-8月 19日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guangzyzzrsc @163.com。同时务必于8月22日到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现场报名(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春晖楼308办公室)。现场报名时须出示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报名表及相关证明原件等。
2.资格审查。由学院专业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学院审定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将面试人员名单于8月24日公示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gavtc.cn/)。
3.面试。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现场收取面试考务费80元(仅限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合格人员上报学院人事代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gavtc.cn/)公示面试结果。
4.体检。时间待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人社部、卫计委、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标准进行,地点由学院人事代理工作领导小组临时决定。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gavtc.cn/)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2016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面试时间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5.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根据体检结果,学院人事代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6.聘用结果公示。学院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gavtc.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7.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13108263993 电子邮箱: guangzyzzrsc @163.com 通信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98号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编:638000) 附:1.《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表》 2.《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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