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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丹东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员招考简章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考试招聘丹东市事业单位45名工作人员。一、 招聘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 具有良好的品行;4、 具有正常履
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考试招聘丹东市事业单位45名工作人员。

一、 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 201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

6、 报名人员除具有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本招考简章

中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2011年丹东市事业单位招考岗位信息表》)

二、 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6月17日至18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6:30)。报名地点: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市滨江西路6号,原丹东市人事局)。报名时须持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50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实行个人信息诚信承诺制。

三、笔试科目和笔试时间

1、笔试科目为一科: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1年7月16日上午:9:00-10:30

四、其他规定

这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分数线确定后,根据招聘条件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招聘岗位最后一个面试名额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总成绩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确定聘用人员。体检、考核人选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无问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2129022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92781

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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