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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公开招聘学生宿舍指导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安徽人事考试网快讯:铜陵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是铜陵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新型学校,是安徽省仅有的六个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之一,学校位于西湖新区木鱼山大道2888号,占地197亩,实践基地主要承
安徽人事考试网快讯:铜陵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是铜陵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新型学校,是安徽省仅有的六个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之一,学校位于西湖新区木鱼山大道2888号,占地197亩,实践基地主要承担全市高一学生的军训和初二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任务。学校实行全封闭、寄宿制(四夜五天)、半军事化管理。 因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宿舍指导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全面考核,竞争择优。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招聘工作整个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招聘要求 (一)招聘岗位:军训教员兼宿管员、食堂大厅管理员、报告厅活动管理员等6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其中男5名,女1名)。 (二) 基本条件 1、近三年来退伍的退伍军人(2014年~2016年退伍军人,以退伍证时间为准),高中及以上学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退伍时间可放宽5年(2009年~2016年退伍军人,以退伍证时间为准)。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对学生有爱心,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3、按军训作息时间全天候教育管理学生(包括出操、队列训练、就餐、室外实践活动和晚上课程),负责学生在宿舍内务训练,纪律教育及校内外安全管理等。 (三)待遇 招聘人员按《铜陵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铜编办(2013)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个人自愿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半身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统一到铜陵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报名。报名时间统一为8月30日至9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规定给予取消相应资格等处理。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体能测试、面试两个环节,成绩分别按 40﹪、60﹪计入总成绩。 1.体能测试(室外):满分100分, 60分合格,合格者才能进入下一阶段面试。(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楼至6楼往返跑1次;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 2.面试(室内):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为学生日常管理、应急情况处理、学生心理疏导、军事基本常识等。 3.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之和计算,最后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进入体检程序。若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审核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规定执行。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3.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程序,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以上环节结束后,拟聘用人选在铜陵市教育城域网站公示3天。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十、其它 本《公告》由铜陵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在铜陵教育城域网、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上发布。请应聘者注意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 0562-5317705(市综合实践基地) 监督举报电话: 0562-2821761(市教育局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铜陵市教育局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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