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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1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安徽人事考试网快讯:按照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
安徽人事考试网快讯:按照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29名(详见职位简章)。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本市县(区)级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2.本市县(区)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县(区)级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9月)。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0年9月9日之后出生),特殊急需专业人才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75年9月9日之后出生)。 6.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9 月6日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ahsz.gov.cn/)、宿州先锋网(http://sz.ahxf.gov.cn/)、宿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szks.gov.cn/)发布遴选公告及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6年9月9日9:00至9月11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步骤如下:报名网站为宿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szks.gov.cn/),点击顶部导航栏 "网上报名"处进入公开遴选专题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为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规范。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各遴选部门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于9月12日12:00之前完成。 3.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可于9月12日16:00前随时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9月12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遴选部门应在9月12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于9月13日9:00前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点击顶部导航栏 "网上报名"处进入公开遴选专题缴纳笔试考务费用(4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数。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14日10:00-15:00改报其他职位,遴选部门于9月 14日16:00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4.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21日至24日从宿州市人事考试网点击顶部导航栏 "网上报名"处进入公开遴选专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宿州市,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016年10月17日10:00以后,报名人员可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遴选部门将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遴选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原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7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遴选计划数,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面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部分职位在面试之后进行加试。加试满分为100分,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加试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加试人选:遴选计划1-2人的,面试、加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6:1。 (六)考察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遴选计划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并及时在网上发布(如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 考察由各遴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遴选职位名额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遴选职位名额1-2人的,差额1人; 3-7人的人,差额2人。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单位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集体讨论,提出拟遴选对象。 各遴选单位将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遴选办审核同意后,分别在拟遴选人员原单位和有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本次遴选的相关信息,陆续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市遴选工作面向社会的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557-3027464、3027160。 考务咨询:0557-3023453。 监督举报:0557-3023777。 特此公告。 附件:宿州市201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简章
中共宿州市委组织部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6日 附件:宿州市201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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