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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人社局县国资局关于公开招聘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3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3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专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类、汉语言文学类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三、报考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县国税大楼11楼1102室,联系电话:0718-6891144)。 (三)报名时,报考人员持《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财务会计类的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也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经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6年7月4日到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 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基本专业技能。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若报名人数不足岗位计划1:3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若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不足1:3的,则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由县国资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有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二)考察 由县国资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县人社局、县国资局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举报电话6831101、6891144。 六、聘用及管理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的,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确定聘用,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基本生活费每月2000元。按照公司要求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招聘人员的正式用工合同。 新聘人员待遇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国有企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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