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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团风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湖北人事考试网快讯:因工作需要,团风县人民检察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宣传、文秘1人。 (二)计算机管理1人。 (三)会计1人。 二、招聘条件 符合应聘
湖北人事考试网快讯:因工作需要,团风县人民检察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宣传、文秘1人。 (二)计算机管理1人。 (三)会计1人。 二、招聘条件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附表)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了解法律基础知识,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 (三)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下列人员不受聘用 (一)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其他不适宜在检察机关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上午8:00-2016年8月30日下午5:00。 报名地点:团风县人民检察院综合管理部601办公室。 要求: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及专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团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实行基本工资(2000元/月)加工龄工资(50元/月)加通讯费(150元/月)加绩效工资的薪酬制度,其中,宣传、文秘类绩效工资以3000元/月为上限(具体计发标准另行制定),计算机、会计类绩效工资1000元/月。试用期月工资2200元。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缴费金额依照有关规定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负担;出差补贴参照本院合同制人员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马留芳13986536909 本公告由团风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团风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雇用人员一览表.xls 团风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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