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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充实我区国有企业人员队伍,根据《宿州市埇桥区国有企业人员暂行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埇桥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4名,现公告如下。
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充实我区国有企业人员队伍,根据《宿州市埇桥区国有企业人员暂行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埇桥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详见《宿州市埇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年满18周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埇桥区人力资源产业园一楼大厅(招聘窗口) 详细地址:磬云路与纺织路交叉路口东200米路南(鹏程小区北大门东100米路南) 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提供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埇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4.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5.为确保人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2.资格审查从报名时间开始,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31日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6年12月29日在报名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一张卷子)。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主要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为60分。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招聘人数为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人数为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二)面试方式: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潜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应提前设定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的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确定,即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序,按所报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分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自理。 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排序,各递补1次。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天。 十、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所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即由招聘单位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新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试用期间每月工资3000元,转正后工资待遇按《埇桥区国有企业职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合同期内交纳五险,转正后缴纳住房公积金。 十一、其他 (一)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按规定调整、取消个别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对招聘条件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监督招聘的相关工作。 (三)本招聘公告由埇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35770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24541 附:《宿州市埇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宿州市埇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埇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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