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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市江岸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职教专业教学助理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湖北人事考试网快讯:为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武政?2015?30号)文件为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
湖北人事考试网快讯:为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武政?2015?30号)文件为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武政?2015?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专项招聘武汉市财贸学校职教专业教学助理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专项招聘岗位包括财会高级教学助理、电子商务、金融、3D打印、创业指导教学助理等5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1人。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的企业或教学工作经历,符合各个岗位具体招聘条件。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2016年江岸区专项招聘职教专业教学助理职位表》。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35岁,则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以此类推)。   报考人员同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5、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按照网上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笔试、公示、体检及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职位查询   本次专项招聘5名职教专业教学助理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江岸区专项招聘职教专业教学助理职位表》(附件1)。查询网站为:"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江岸教育信息网"(http://www.jajy.gov.cn/)。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到江岸区教育局进行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5日(期间的周末为上午9:00-11:30),地点:江岸区教育局708室。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于2016年11月16日-11月17日在江岸教育信息网公布。   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6年江岸区专项招聘职教专业教学助理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报名时出具此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考核时提供);   2、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工作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相关证明等材料各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返);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工资清单等)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主要依据,须详细、认真、如实提供,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2016年11月18日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为2016年11月20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操作能力和教育教学业务能力,面试环节主要分为:说课、专业技能操作、专家提问三个方面。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6年11月26日。   参加笔试人员按各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笔试内容:教育理论及专业理论。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百分制计分。   笔试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另见笔试通知单。考生按笔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通知单参加笔试。   (五)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在江岸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体检、考核   经公示且无异议后,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聘任资格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由江岸区教育局根据同职位应聘者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提出递补建议,报区人资局和市人社局进行审批。如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五、聘用管理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报市人社局审批,并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咨询和监督   江岸区人力资源局电话:027-82730269   江岸区教育局电话:027-82220577   武汉市财贸学校电话:027-82876663  1.2016年江岸区专项招聘职教专业教学助理职位表.doc 2.2016年江岸区专项招聘职教专业教学助理报名信息表.doc   武汉市江岸区人力资源局   武汉市江岸区教育局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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