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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埇桥区公开招聘城区小学编外教师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根据《2017年埇桥区公开招聘城区小学编外教师公告》,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在达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

根据《2017年埇桥区公开招聘城区小学编外教师公告》,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在达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3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埇桥区教体局后二楼会议室。

三、需提交的证件及有关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请考生自行准备):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及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3.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非埇桥区在编人员、特岗教师等已参加工作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与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在2017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亲自办理,无特殊原因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4、考生在资格复审合格后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联系电话:0557-3912270

附件:2017年埇桥区公开招聘城区小学编外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埇桥区公开招聘编外教师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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