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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大学药学院招聘实验技术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湖北人事考试网快讯:因工作需要,武汉大学药学院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实验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技术员1名。主要职责是辅助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二、招聘条
湖北人事考试网快讯:因工作需要,武汉大学药学院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实验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技术员1名。主要职责是辅助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药学、医学及相关专业背景,具有药理学相关知识和工作经历者优先;

  2、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校内在职人员或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具备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

  5、全时到岗工作。

  三、招聘程序

  1、网上申请。应聘者填报《武汉大学药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应聘申请表》(可附学历学位证书和获奖证书扫描件及业绩证明材料等),发送至电子邮箱panwenlu@whu.edu.cn,并在标题中注明"应聘",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

  2、资格审核。根据应聘者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按适当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候选人,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后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通知面试候选人。

  3、面试。对初审确定的面试候选人进行面试。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各类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原件审验后现场归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拟聘人选。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5、体检。校外拟聘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才可聘用。校内人员按学校规定执行。

  6、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学校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校内在职人员应办理相应调动手续。

  四、聘用待遇

  校外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2年(考核合格以上者可续聘),聘期内执行武汉大学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相关规定,具体薪酬面议。校内在编在职人员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五、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药学院党政办公室,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27-68759987,Email:panwenlu@whu.edu.cn。 
武汉大学药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应聘申请表.doc

  武汉大学药学院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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