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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来安县新安镇公开招聘 8名社会管理综治专干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为缓解新安镇村、社区社会管理综治专干人员紧缺矛盾,经县政府同意,新安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村、社区社会管理综治专干,现公告如下:一、组织领导招聘工作由新安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

为缓解新安镇村、社区社会管理综治专干人员紧缺矛盾,经县政府同意,新安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村、社区社会管理综治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新安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此次公开村、社区社会管理综治专干8人,详见《2017年来安县新安镇公开招聘8名社会管理综治专干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招聘范围和条件要求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2017年来安县新安镇公开招聘8名社会管理综治专干岗位计划表》)。其中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报名

(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新安镇组织部;报名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3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咨询电话:13805504159 ,逾期不得补报。

(二)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村综治专干岗位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三)应聘人员须填写《2017年来安县新安镇公开招聘8名社会管理综治专干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4张。

(四)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4日到原报名处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其它岗位,逾期不再办理。

(五)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六)经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限为90分钟。

(三)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来安县政府网站公布。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的,优先聘用学历高者。递补参照此法。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和规程执行。

考察由新安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考察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体检或考察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安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由新安镇人民政府聘用。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待遇

根据滁办发〔2012〕17号文件精神,逐步完善村(社区)社会管理专干"乡聘村用、县管档案、财政供给"的管理体制。此次公开招聘的8名社会管理专干待遇比照村(社区)计生专干基本工资执行,享受村干部养老保险待遇,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比照村(社区)计生专干资金供给渠道,不享受村(社区)计生专干特殊补贴等福利待遇。村(社区)社会管理专干的聘期为三年,聘期届满,经县综治办会同新安镇考核,称职的可以重新续聘。用人单位要做好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

十二、监督检查

本次新安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8名社会管理综治专干工作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招聘公告由来安县新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

1、2017年来安县新安镇公开招聘8名社会管理综治专干计划表

2、2017年来安县新安镇公开招聘8名社会管理综治专干报名表

来安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0日

附件1:招考附表(综治专干).xls

附件2:报名表(综治专干).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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