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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金昌市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表于:2024-05-06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6日,关于金昌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通知金昌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组织工作人员已完成报名和笔试程序,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现就资
关于金昌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组织

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通知

金昌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组织工作人员已完成报名和笔试程序,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现就资格复审有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1日;

地点: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1房间(金昌市新华路70号,金昌市第三中学东侧)。

二、资格复审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意见》(甘人社通〔2013〕516号)要求,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提供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3.已就业的考生,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介绍信中须有经办人员签名)。

现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需提供由其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介绍信原件(县区考生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介绍信);内容包含本人身份证号、单位性质、本人身份、何时以何种方式进入该单位等内容。

"四项目人员"服务期已满的考生请提供服务期已满的证明材料。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需向县(区)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并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

4.毕业后派遣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已辞职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单位同意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其他事宜

未按上述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所在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凡参加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市考录办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 (0935)8316866

市人社局 (0935)8212207

附件:1、金昌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组织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党群系统)

2、金昌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组织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政府系统)

金昌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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