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西区河门口街道办事处招聘1名社会救助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四川人事考试网2016年10月11日最新快讯:因工作需要,河门口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社会救助专职工作者共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pzhsxq.gov.cn/)、辖区各社区发布):
一、招聘形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笔试、面试及体检,择优招聘。
二、招聘资格及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40周岁(即1976年10月11日-1998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考岗位及名额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岗位要求条件 | ||
学历、 职称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
1 | 社会救助 专职工作者 | 1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18周岁-40周岁 |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考试内容: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有关内容、综合知识、城市居委会组织法、与社区有关的专业知识、公文写作及计算机基本操作。笔试时间由西区河门口街办电话另行通知。
(二)履历评价加分
1.取得民政部颁发的社会工作职业初级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中级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4分。
2.截至招考报名日,担任社区工作人员满一年(按12个月计算)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满2年(按24个月计算)及以上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三)面试
1.考生以"笔试成绩×50%+履历评价加分"确定面试资格。面试按3:1的比例,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1名进入面试范围并成绩相同的全部纳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布,由河门口街办电话通知本人并告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履历评价分数+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公示,并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
(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二)体检。体检由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可进行递补。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htgwy01
七、待遇
社会救助专职工作者:根据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攀西府办函〔2013〕37号)的相关规定工资标准执行。
八、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点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1日-2016年10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二)报名地点:河门口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
(三)咨询电话:0812-5760797。
(四)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1份和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报名者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符合履历评价加分的报考人员,报名时一并提交履历加分印证材料。从事社区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以民政部门、人社部门、街道(镇)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依据,或提供街道(镇)以上出具的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的证明。
(六)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九、本公告由西区河门口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doc
附件2.doc
攀枝花市西区河门口街道办事处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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