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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安厅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面试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根据《湖北省2017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笔试、资格复审,现将湖北省公安厅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二、面试职位、地点、时间(一)面试职位上午

根据《湖北省2017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笔试、资格复审,现将湖北省公安厅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职位、地点、时间

(一)面试职位

上午面试职位:2001136001008、2001136001009、2001136002001、2001136002004、2001136002005、2001136002011共6个职位的考生。

下午面试职位:2001136001010、2001136002002、2001136002003、2001136002008、2001136002012共5个职位的考生。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

集合地点: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广场西侧(教学楼门口)。

(三)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17年7月16日上午8∶30开考,下午1:30开考。

考生集中时间:上午面试考生集中时间为上午7:20,下午面试考生集中时间为下午12:20。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资格复审时发放的加盖审核通过章的报名登记表。

2、请考生提前熟悉集中面试地点,按时前往考试地点。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4、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

注:考生如需咨询请联系省公安厅政治部,联系电话:027-67122118

附件:湖北省公安厅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湖北省公安厅

2017年7月10日


附件: 面试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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