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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2017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7〕1号)有关要求精神,现将我县2017年中小学新任教师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资格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7〕1号)有关要求精神,现将我县2017年中小学新任教师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以报考岗位(依岗位代码为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6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灵璧县教师进修学校

三、资格复审所需提交材料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于6月17日-23日登录http://jszp.ahzsks.cn网站打印资格复审表。

(一)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与复印件

5、笔试准考证

6、资格复审表

7、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

(二)社会人员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

5、资格复审表

(三)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与复印件

3、报名资格复审

4、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笔试准考证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7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四、专业测试费用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现场收取,专业测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灵璧县信息公开网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由本人现场确认。

2、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递补人员名单关注灵璧县信息公开网公告。

附件:灵璧县2017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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