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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宜昌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42名教师(教研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规定,结合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宜昌市人社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规定,结合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宜昌市人社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2名(含教研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1、高中教师25名,其中语文4名、英语4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2名、政治5名、历史1名、地理2名、音乐2名、美术1名;   2、初中教师12名,其中数学2名、英语4名、体育2名、音乐1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2名;   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其中英语、体育各1名;   4、教研员3名,其中教育政策(教育学、教育管理等相关专业)、体育、信息技术教研员各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教师条件(须同时具备)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学科限于现任教的学段和学科,教育教学效果较好;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5、在地市级中学任教满一年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并须由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教研员条件(须同时具备)   1、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2、具有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考试安排   (一)发布公告   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昌教育信息网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7日-15日(星期六、星期天不受理)。   2、报名地点:宜昌市教育局10楼1014室。联系人:杨老师、王老师,电话:0717-6442213。为便于资格审查,本次招聘不受理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或技术等级证、相关学历(学位)、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资格证书、县级以上表彰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填写《宜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时交笔试费用100元(代市人事考试中心收取)。面试时另收面试费50元。   4、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由宜昌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负责资格审查,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核发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1、笔试。由宜昌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采取封闭式命题、阅卷方式,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行政管理等)和专业知识(师德修养、教育法规、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方法等),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述题等。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由宜昌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宜昌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根据笔试成绩,分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及教研员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可放宽到1:2,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予以核减或取消。面试满分100分,内容分两部分:一是应聘者自我介绍和试讲(说课),时间8分钟(其中自我介绍不超过2分钟),说课题目自定,占面试成绩的60%;二是评委专家提问,时间6分钟,占面试成绩40%。面试评委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学校负责人、教育教学专家等组成,分小组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网上公告)。   3、综合成绩计算: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个人综合成绩,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上网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由宜昌市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对患有严重疾病、传染病和不符合教师工作岗位身体条件者,取消其招聘资格(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岗位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   (二)考核。考核由宜昌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小组由有关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学科教师代表组成,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并做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按报考岗位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三)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见网上公告)。   五、公示与聘用   考核结束后,由学校提出拟聘名单报宜昌市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进编等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全程监管。   (二)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掌握政策和条件,确保聘用人员的质量。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禁考三年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   宜昌市教育局   二0一二年八月六日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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