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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扶贫办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因工作需要,根据蒙城县人民政府2017年第10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蒙城县扶贫办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2017年6月蒙城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未录取人员名单中,从中聘用15名工作

因工作需要,根据蒙城县人民政府2017年第10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蒙城县扶贫办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2017年6月蒙城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未录取人员名单中,从中聘用15名工作人员,用于扶贫办工作。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 面试时间

2017年8月30日上午8:00

二、面试地点

亳州学院附小(南校)

三、 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考生阅题、答题时间为10分钟。面试内容:与扶贫工作有关的知识以及国情省情等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等综合能力。

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含60分),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都在60分以上(含60分),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名单。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总体偏低,则核减招聘计划数,拟聘用人员数为10名。

四、 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由扶贫办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报县人社部门登记备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日常管理由蒙城县扶贫办负责,并建立严格的管理、考核、退出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2、试用期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1800元,并参照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待遇增长机制进行调整,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不再重复办理。

因工作需要且岗位出现空缺再需要补充人员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相关程序从进入面试没有被聘用的人员中择优递补。

五、 其他有关事项

(一)咨询电话:0558- 7625956(县扶贫办)

监督电话:0558-7639110(县纪委)

0558-7692075(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二)招聘信息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和考核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蒙城县扶贫办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蒙城县公开招聘扶贫办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25日

  • 附件:蒙城县扶贫办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xls [2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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