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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2016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公告|陕西人事考试网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为进一步促进残疾大学生就业,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公务员局、省残联《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陕残联〔2014〕47号)和市人社局、市残联《关于县(区)事
为进一步促进残疾大学生就业,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公务员局、省残联《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陕残联〔2014〕47号)和市人社局、市残联《关于县(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发〔2015〕6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为我县基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人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 3.生活能够自理,能正常进行语言沟通交流,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 4.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二)具体条件 1.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2. 自本公告发布前具有石泉县户籍;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8日至1998年9月17日)。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开除处分;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间的;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 4.现役军人; 5.重度残疾、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的; 6.身体已经康复不符合残疾人评定标准的; 7.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及残疾核查评定、资格审查公示、考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信息:在石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quan.gov.cn/)、石泉县人社局网站(http://sqrsj.shiquan.gov.cn/)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9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石泉县残疾人联合会(地址:石泉县政务中心十楼 联系电话:0915-6329054)。 (3)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同版正面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填写《石泉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人报名登记表》。 (4)资格初审: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报考人员进行残疾核查评定。 3.资格审查公示: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石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quan.gov.cn/)、石泉县人社局网站(http://sqrsj.shiquan.gov.cn/)进行公示3天。 4.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待后通知)。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达不到2:1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5.考试: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参照《2016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的,以学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学历再相同的,以残疾程度由轻到重的顺序确定,残疾程度再相同的,进行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 6.体检:体检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情况,考察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 8.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quan.gov.cn/)、石泉县人社局网站(http://sqrsj.shiqua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9.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由县人社局发放聘用通知书并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及正式聘用后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执行。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的相关公告以及县政府门户网站。所有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可透漏试题、答案、包过的电话和信息,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如有发生,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本次招聘考试只指定考试大纲,不指定也不出版发行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各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由石泉县2016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石泉县残联:6329054 石泉县人社局:6310810 附件: 《石泉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人报名登记表》 石泉县2016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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