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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恩施利川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7人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湖北人事考试交流群:337982954为进一步充实反恐特警及基层警力,确保我市政治安全稳定,经济健康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湖北人事考试交流群:337982954

为进一步充实反恐特警及基层警力,确保我市政治安全稳定,经济健康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男性勤务辅警37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限利川市户籍或取得利川市居住证的外地居民,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时间计算截止2019年11月15日)。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对优秀退役军人予以适当加分,具体标准见招聘程序笔试环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5.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2019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1.报名地点:利川市公安局政治处8楼802室。
2.报名方式:应聘者自行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1《利川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现场报名。
应聘者携带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岗位所要求的退伍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驾驶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名初选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大专及以上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认证,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n /xlcx,将查询结果页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后交验。
(二)体能测试(2019年11月26日9:00)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详见附件2)进行体能测试,应聘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自备运动装备参加测试。
测试地点:待定
测试内容: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任何一项不达标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程序。
(三)笔试(2019年11月27日9:00-11:00)
笔试命题范围:主要是时事政治、社会热点、基本法律法规等基础理论知识;
笔试地点:市公安局三楼报告大厅。
笔试加分情形:为充分体现优秀退役军人优先招聘原则,对其予以适当加分,其中在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一次加1分,优秀士官一次加2分,个人嘉奖一次加3分,个人三等功一次加5分,同一事件受到不同层级表彰的按最高的奖励加分。
笔试成绩公示:在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考生笔试成绩,并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未达到1:3比例,由辅警招聘领导小组商议决定。公示时间11月28日至11月30日。
(四)面试(2019年12月2日 9:00-面试完)
面试地点:市公安局三楼报告大厅。
面试内容:百分制方式计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知识。
综合成绩公示:在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考生综合成绩,公示时间12月3日至12月5日。
(五)体检(12月6日)
根据笔试成绩(占比40%)和面试成绩(占比6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地点:待定
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人民警察职位相关标准执行。
(六)政审(12月9日)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各辖区派出所完成,同时,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人民银行查询本人征信记录,政审不合格或征信记录不良的不予聘用,空额人员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12月10日-12月12日)
利川市公安局依据政审结果,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利川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应聘者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12月16日)
培训结束后,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三、工资待遇
根据《利川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及考核实施办法》实施,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辅警衔工资等构成,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事项
在辅警招聘面试、体检、政审、培训、试用期等环节,应聘者自动放弃或被淘汰出现的职位空缺,由该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对象;此次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公安局出现辅警岗位空缺,可从中递补。
本公告由利川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黄警官:13972402233
沈警官:1837259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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