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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考调工作人员公告(34人)|四川人事考试网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人才队伍力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考调3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考调单位和名额本次考调单位为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人才队伍力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考调3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调单位和名额
本次考调单位为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等21个单位,考调名额共34名。具体岗位详见《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的对象和范围
四川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工作人员,并且完全符合《岗位表》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近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3.具备本公告中《岗位表》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4.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第一日止。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具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四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人员的。
(5)法律、法规和现行人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调的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19日至1月22日工作时间内;报名地点为长宁县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县政务中心二楼)。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含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的《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考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缴费
缴费采取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考务费100元/人。
四、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达不到2:1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本次考调只笔试,不面试。笔试考两科,每科满分100分。其中,公务员(参公)岗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事业人员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申论》。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知识》)×50%+《申论》×50%
五、考核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员。若进入考核的末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以《申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申论》成绩也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考核,确定为差额考核对象。
考核由考调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情况、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六、公示
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调人员,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社局按《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办法》对其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所有拟考调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岗并完善相关调动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完调动手续的,取消考调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县人社局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核、调动的,责任自负。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1-4623001 监督电话:0831-4622736

附件:1.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报名信息表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3日
附件1
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 2017年第一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考调单位考调岗位岗位代码考调名额考调对象范围条件要求备注
岗位名称岗位类别最低学历专业最大年龄其他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员17010012四川省范围内在编公务员(含公招参公人员)全日制本科不限35周岁1.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2.熟悉经济类相关工作,有较强的写作和综合分析协调能力。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员17010022四川省范围内在编公务员(含公招参公人员)全日制本科不限35周岁1.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含公招参公人员)工作经历;2.担任过中层干部
长宁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计划财务股工作员17010031四川省范围内在编公务员(含公招参公人员)本科财务会计类、经济学类35周岁1.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含公招参公人员)工作经历;2.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
长宁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文化与新闻出版股工作员17010041四川省范围内在编公务员(含公招参公人员)本科不限35周岁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含公招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竹海镇人民政府工作员17010052四川省范围内在编公务员(含公招参公人员)大专不限40周岁
长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员17010061四川省范围内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大专不限40周岁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参公单位
长宁县安全监察执法大队工作员17010071四川省范围内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大专不限35周岁参公单位
长宁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工作员17010081四川省范围内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全日制本科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药学类、法学类35周岁参公单位
长宁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工作员17010093四川省范围内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全日制大专不限35周岁参公单位
长宁县普查中心工作员17010101四川省范围内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大专不限40周岁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参公单位
长宁县价格认证中心工作员管理17010111四川省范围内在编事业人员本科不限40周岁1.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有较强的分析协调能力。
长宁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工作员专业技术17010121四川省范围内在编事业人员本科医学类40周岁具有医疗机构工作经历
长宁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工作员管理17010131四川省范围内在编事业人员本科不限40周岁
长宁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工作员专业技术17010141四川省范围内在编事业人员本科不限40周岁具有卫生单位工作经历
长宁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组工作员管理17010151四川省范围内在编事业人员本科不限40周岁
长宁县计量测试所工作员管理17010161四川省范围内在编事业人员本科不限40周岁1.具有机关工作经历;2.担任过中层干部
长宁县计量测试所工作员专业技术17010171四川省范围内在编事业人员本科理论与应用力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40周岁
长宁县职成教办工作员专业技术17010181四川省范围内在编事业人员全日制本科中国语言文学类35周岁1.在学校担任中层以上干部5年以上; 2.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学校教育教学及学籍管理工作。
长宁县广播电视台记者管理17010192四川省范围内在编事业人员全日制大专不限30周岁1.文字功底较好,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的影视编辑和摄像经验;2.限男性;3.在本单位至少服务5年。
长宁县广播电视台制作编辑管理17010202四川省范围内在编事业人员本科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市场营销40周岁1.文字功底较好,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的影视编辑经验;2.在本单位至少服务5年。
长宁县公证处公证员专业技术17010212四川省范围内在编事业人员大专不限40周岁具备C级及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长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员管理17010223四川省范围内在编事业人员本科不限40周岁
长宁县婚姻登记中心工作员管理17010231四川省范围内在编事业人员大专财会类、工商管理类40周岁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
长宁县木材检查站工作员专技17010241长宁县林业系统范围内在编事业人员本科不限45周岁1.具有5年以上林业工作经历;2.具备较强的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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