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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根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和有关政策规定,为充实县委巡察工作力量,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巡察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

根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和有关政策规定,为充实县委巡察工作力量,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巡察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川委办〔2016〕26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全县公务员队伍择优遴选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拟公开遴选县委巡察机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4名(县委巡察办1名,县委巡察组3名)。

  正式遴选人员确定后,根据个人学历、经历等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岗位。

  二、遴选范围

  全县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机关公务员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对党忠诚,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实绩突出,办事认真,群众公认;

  3.中共正式党员;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6.符合最低服务年限有关规定;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或在乡镇任职不满一年的;

  2.遴选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的;

  6.有涉法涉案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遴选公告在会东县城公告栏和会东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chd.gov.cn/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会东县委巡察办(县纪委办公楼一楼)

  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至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者需携带材料:

  1.所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报名登记表》2份,贴照片;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2份;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

  5.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近期两寸免冠照片3张;

  7.党员证明材料。

  注:《公务员登记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需本部门(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

  县委巡察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达不到3:1的,考调名额按比例依次削减。

  领取准考证时间待定。

  (三)考试

  本次遴选考试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 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对中央、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政策的理解把握能力。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试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遴选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前6名(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再加试一次面试)进行体检。体检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试用

  体检合格者进入会东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

  (六)考察

  试用期满后,根据应试者与职位的匹配度,由县委巡察办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总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对6名试用人员进行人岗相适度测试,最终根据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4名为考察对象,未确定为考察对象的2名试用人员按原职退回原单位工作。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正式遴选人选,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或经公示后有影响遴选情形的,按原职退回原单位工作,不再递补。

  (八)调动

  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在原单位任领导或非领导职务的,保留原职级待遇。

  五、纪律要求

  (一)相关人员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工作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与考试、任用等有关的相关信息。

  (二)凡报名考生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部门)。

  本公告由县委巡察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正富; 咨询电话:5428670

  监督电话:5422716(县纪委信访室)

  5426446(县纪委组织部)

  附件:县委巡察办公开遴选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docx

  中共会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附件

县委巡察办公开遴选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龄)

( 岁)

民 族

籍 贯

出 生 地

入 党

时 间

参加工

作时间

健康状况

专业技术职务

专 业

特 长

婚 姻

状 况

文化

程度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现任职务

任现职级时间

录用为公务员时间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称谓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处分

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本 人

签 字

年 月 日

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委组织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委巡察

机构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电脑录入后用A4纸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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