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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酒泉公益性岗位报名补充通知

发表于:2024-05-1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10日,公益性岗位报名补充通知 --酒泉市公益性岗位用人条件 酒泉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意见》中明确6类人员可以到公益性岗位工作,即:具有我县城镇户口、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在公共就业服务
公益性岗位报名补充通知 --酒泉市公益性岗位用人条件 酒泉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意见》中明确6类人员可以到公益性岗位工作,即:具有我县城镇户口、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失业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身体有残疾但未丧失劳动能力持《残疾证》的失业人员; 5、转为城镇户口的失地人员; 6、登记失业1年以上零就业家庭中的大中专毕业生。 已经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参与本次报名,须辞去原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后方可报名,若报名后,公益性岗位将不再安置。 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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