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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佳木斯市民政局公开招聘2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要求,经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报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要求,经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报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   佳木斯市民政局有直属事业单位18家,核定编制847名,实有在编人员578人,2016年有2家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人。各招聘单位简介如下:   1、佳木斯精神病人福利院(挂佳木斯市精神疾病防治病院牌子),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始建于1972年。主要承担佳木斯地区"三无"精神病人的救助、治疗、休养和康复工作;承担黑龙江省东部地区精神疾病的防治、康复培训、心理保健、危机干预、心理卫生等工作;承担佳木斯大学临床医学院精神病学的教学、科研和实习工作。是国家残联授予的精神残疾康复定点医院、省司法厅指定的司法精神病鉴定单位、省新农合定点医院、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佳木斯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佳木斯市优抚定点医院及佳木斯市精神残疾托养服务中心。   2、佳木斯市社会福利院坐落于佳木斯市汤原县汤原镇西凤鸣村,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始建于1962年7月,是收养佳木斯地区城镇"三无"人员的老年社会福利机构,主要为收养的服务对象提供医疗、康复、生活起居、教育娱乐等专业的护理服务工作。该院核定收养床位300张,现实收养人员191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通过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等程序,择优录用选拔高素质工作人员。   三、招聘计划   市民政局直属2家事业单拟招聘21人,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上能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拟聘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学历、专业等情况符合所报岗位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5、医生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医学影像、药学、检验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护士岗位年龄28周岁以下;护理服务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会计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下。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的; ③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④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⑤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 ⑥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⑦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⑧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方法进行,其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   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自2016年12月13日-12月21日。 2、报名和资格审查   ①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2日、23日、26日三天时间。   ②报名地点:政府4号楼222室   ③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供小于50K同底照片电子版;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考护士岗位的需提供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符合项目生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需一并提交省、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过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④学信网验证报告:已毕业考生需先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报名现场打印《学籍信息》和《学历信息》。   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为闭卷考试。   ①笔试内容: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②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政策性加分。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进行。   ③笔试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以职位招聘数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与招聘数额内最后1名笔试总成绩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   ④面试内容:面试重点考察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   ⑤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折算前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⑥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考核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完全一致的,采取加试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待公示无疑义后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的人选。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的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5、录用及待遇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民政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疑义者,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享受所在单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予以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六、其他有关事宜   1、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3、咨询电话:0454-6760160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民政局委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具备主持考试资格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附件1:《2016年度佳木斯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16年度佳木斯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佳木斯市民政局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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