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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关于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县区部分中小学校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规定,现将苍溪县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面试入闱人员名单见附件1二、面试资格复审及有关事

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县区部分中小学校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规定,现将苍溪县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闱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面试入闱人员务必于2017年6月7日9:00-16:30内到苍溪县教师进修学校办公楼8楼二会议室(苍溪县江南干道二段110号,汽车站下车后乘4路公交车即到)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缺额依次替补,定于2017年6月8日10:00-12:00对依次递补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后出现的缺额,将不再进行再次递补。请排名紧靠面试入闱人员的考生保持报考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并做好可能替补的准备。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复审应携带的资料

1.《报考信息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01年以前毕业的不需提供)。

4.教师资格证及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其中,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已获取教师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其他事项

1.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

2.面试内容范围为:我县各学校使用的教材版本,报考初中教师各岗位的在七年级教材(初中物理为八年级教材、初中化学为九年级教材)范围内自选课题,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在四至六年级范围内自选课题,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在中班教材范围内自选课题(教材版本及面试范围见附件2)。请各位考生按照以上范围要求自己提前准备好一堂课,面试时不再提供备课时间。凡不按照以上范围选择课题讲课的,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面试所用教材由考生自带,岗位特长展示(只是报考幼儿教师、初中美术教师岗位的进行特长展示)只提供钢琴,其余所用器材、乐曲等由考生自备。

三、面试方式

采取试讲的面试方式(报考幼儿教师、初中美术教师岗位的,还需要展示与岗位相关的特长),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幼儿教师、初中美术教师岗位的特长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面试时间

面试暂定于2017年6月10日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以资格复审时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

考生务必按本公告中要求的事项执行,不再电话通知,逾期责任由考生自负。

咨询、复审联系电话:(0839)5223126

监督电话:(0839)5229025 5227162 523303
附件1:苍溪县2017年上半年公招教师面试入闱人员.xls

附件1:苍溪县2017年上半年公招教师面试入闱人员.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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