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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吉林省抚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为解决抚松县第一中学专任教师短缺问题,根据吉林省《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和《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省编办、抚松县委县政府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为解决抚松县第一中学专任教师短缺问题,根据吉林省《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和《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省编办、抚松县委县政府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抚松县第一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抚松县第一中学是县教育局所属县财政全额拨款的省级重点普通高中。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开除处分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7月30日9时至2012年8月3日17时,报名地点:抚松县考试中心(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联系电话:0439-6257204。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12年抚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号公告)》(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属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无效。   3.外地报考人员可通过先将报名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传真的方式报名,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由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外地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在对证书原件进行复查时缴费。   (五)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出现低于开考比例情况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准考证发放。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由白山市考试中心统一核发考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12年8月6日至7日8:30-16:30,地点为: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栾世和,联系电话:0439-6257204。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包括现场备课和试讲,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1)备课:按照备课的常规要求,结构完整的设计出一课时教案并写出简案。备课时间不超过30分钟。   (2)试讲:试讲内容由报考同一岗位的第一名考生抽签确定,分为说课和讲课两项,说课5分钟,讲课10分钟。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报考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考生,以讲课成绩高者优先(单项成绩均相同的考生进行二轮试讲,以二轮试讲成绩为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按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和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jlbs.lss.gov.cn)抚松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song.gov.cn)及抚松县教育网站(http://www.fsjyj.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抚松县考试中心:0439-6257204   抚松县教育局人事科:0439-6212829   报名仲裁电话:白山市人社局调解仲裁办公室:0439-3223991   监督举报电话:抚松县监察局0439-6230231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松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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