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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北方航空护林总站(原东北航空护林局)成立于1952年,现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国家林业局直属司局级事业单位。目前,北方航空护林总站、东北森林防火协调中心、东北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中心、东北卫星林火监测分
北方航空护林总站(原东北航空护林局)成立于1952年,现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国家林业局直属司局级事业单位。目前,北方航空护林总站、东北森林防火协调中心、东北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中心、东北卫星林火监测分中心,四块牌子一套机构。我单位作为国家林业局防火办的职能延伸机构,主要承担北方十三省(区、市)的森林航空消防系统行业管理,以及东北、内蒙古林业自建机场航行地面保障;负责检查、指导、协调和服务有关省(区、市)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同时肩负着国家森防指办公室赴火场第一工作组任务,协助所辖省(区、市)组织指挥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负责森林防火物资的采购、保管、调拨以及指定区域的卫星林火监测工作。

  根据我单位事业发展需要,依照《国家林业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和《北方航空护林总站2017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2017年总站拟招聘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1《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2017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17年2月17日16:00至2017年3月4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者认真填写《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2017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其电子版与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成绩单(要求盖有学校印章)、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人事处电子邮箱:bfhkhlzzrsc@163.com。邮件名称设为"岗位编号+姓名"。

  3、资格审查:总站将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考试,并通过电子邮件向具有考试资格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笔试)和复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两个环节进行。

  1、初试:初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初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初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林业基本知识、时事政策等。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复试:根据初试成绩,总站将按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体能测试主要针对考生的身体素质进行测试。

  五、体检与考核

  综合考虑初试、复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由总站统一组织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资格。

  注意事项

  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如对报名程序存有疑问,可咨询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人事处。 咨询电话:0451-83341542 0451-83341544 电子邮箱:bfhkhlzzrsc@163.com 
1: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2017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doc

2: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2017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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