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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2021年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选调生)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遵义市202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贵州省2021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及贵州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等规定,经县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研

  根据《遵义市202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贵州省2021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及贵州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等规定,经县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定于近期组织实施绥阳县2021年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选调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组织方式

  体检工作在省、市公务员招录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二、体检对象

  根据《遵义市202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贵州省2021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等有关规定,共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有41人,见附件1。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1.体检时间:2021年7月6日。

  2.体检地点:具体地点集中后统一通知。

  考生须于体检当日上午8:30前到达绥阳县人民武装部(绥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旁)集中。

  四、体检费用

  普通公务员和选调生体检费用450元/人,人民警察体检费用500元/人,由考生自理,体检当日集合时由体检医院统一收取。

  五、相关事宜

  1.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在绥阳县人民政府(http://www.suiyang.gov.cn)通知公告栏上仔细阅读《绥阳县2021年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选调生)体检注意事项告知书》,并按照有关要求参加体检。

  2.体检期间严格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3.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体检费用到指定地点集中,由县公务员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前往医院体检。已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中地点的,视为放弃体检,并记入诚信档案。

  4.县公务员体检工作领导小组郑重提醒广大考生,体检前要注意休息和饮食,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以免影响体检结果。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附件:1.绥阳县2021年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选调生)体验人员名单.xlsx

绥阳县2021年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选调生)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姓名面试考号报考单位职位名称及代码是否进入体检备注
1刘泰来30212612绥阳县所辖乡镇人民政府10205401工作人员进入体检
2张杨30212610绥阳县所辖乡镇人民政府10205401工作人员进入体检
3刘兆扬30212607绥阳县所辖乡镇人民政府10205401工作人员进入体检
4覃彬30212609绥阳县所辖乡镇人民政府10205401工作人员进入体检
5袁昌利30212613绥阳县所辖乡镇人民政府10205401工作人员进入体检
6雷前东30212626绥阳县所辖乡镇人民政府10205401工作人员进入体检
7王稳30212611绥阳县所辖乡镇人民政府10205401工作人员进入体检
8喻钦清30212002绥阳县所辖乡镇人民政府10205402工作人员进入体检
9鲁厅30212001绥阳县所辖乡镇人民政府10205402工作人员进入体检
10王丹丹30212008绥阳县所辖乡镇人民政府10205402工作人员进入体检
11莫亭亭30212010绥阳县所辖乡镇人民政府10205402工作人员进入体检
12莫必静30212006绥阳县所辖乡镇人民政府10205402工作人员进入体检
13黎兰30212003绥阳县所辖乡镇人民政府10205402工作人员进入体检
14刘甜甜30212005绥阳县所辖乡镇人民政府10205402工作人员进入体检
15孙燕琴30212107绥阳县所辖乡镇人民政府10205403工作人员进入体检
16高鹏飞30212120绥阳县所辖乡镇人民政府10205403工作人员进入体检
17彭健30212102绥阳县所辖乡镇人民政府10205403工作人员进入体检
18王新瑞30212103绥阳县所辖乡镇人民政府10205403工作人员进入体检
19童重辉30212101绥阳县所辖乡镇人民政府10205403工作人员进入体检
20郑创30212112绥阳县所辖乡镇人民政府10205403工作人员进入体检
21王婷30212105绥阳县所辖乡镇人民政府10205403工作人员进入体检
22项佳灿30210619绥阳县所辖乡镇人民政府10205404工作人员进入体检
23吴双双30210622绥阳县所辖乡镇人民政府10205404工作人员进入体检
24叶红敏30210620绥阳县所辖乡镇人民政府10205404工作人员进入体检
25梁静30210626绥阳县所辖乡镇人民政府10205404工作人员进入体检
26罗小洁29212012绥阳县公安局20201001民警(金融财会)进入体检
27袁艺凡29212013绥阳县公安局20201002民警进入体检
28余爽29212016绥阳县公安局20201003民警进入体检
29郑子航29212019绥阳县公安局20201004民警进入体检
30雷田田29212020绥阳县公安局20201004民警进入体检
31罗政29212025绥阳县公安局20201005民警进入体检
32尹秋秋29212026绥阳县公安局20201005民警进入体检
33郑丽琴29212201绥阳县公安局20201006民警进入体检
34代坤钊29212923绥阳县蒲场镇3021390101职位进入体检选调生
35胡师彦29212925绥阳县宽阔镇3021400101职位进入体检选调生
36付琪29213314绥阳县青杠塘镇3021410101职位进入体检选调生
37韩博29212511绥阳县坪乐镇3021420101职位进入体检选调生
38祝名仕29212514绥阳县温泉镇3021430101职位进入体检选调生
39陈茂林29212717绥阳县人民法院3022030101职位进入体检选调生
40骆秋婵29212718绥阳县人民法院3022030101职位进入体检选调生
41陈小利101283005270210遵义市绥阳县985选调生

       2. 绥阳县2020年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选调生)体检注意事项告知书.docx

为准确反映各位考生身体的真实状况和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特在体检前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务必遵守。
1.考生须于2021年7月6日上午8:30前,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进入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为放弃体检,记入诚信档案。
2.考生集中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行体检前的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佩戴考生证。集中前往县体检办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在集合时交给带队工作人员。
3.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标准在前述标准的基础上,针对部分项目增加《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试用标准的复函》《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以及本次招录简章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入场时,需用手机扫描"贵州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入场后立即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体检带队工作人员统一暂存。否则,一经发现仍携带通讯工具的,取消体检资格。宣布体检序号后,须在《体检考生分组名册》指定位置处签名(要求书写工整)。
5.体检过程中考生发现体检医生与本人有《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规定的回避情形的,要主动告诉带队工作人员并实行回避,否则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时一律不得陪检。
6.体检分组进行,考生必须听从小组带队人员和医生的指挥管理。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生说情、打招呼,不得报出自己的姓名和报考职位等信息,不得擅自离队单独行动,不得无理取闹。如有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作违纪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7.积极配合医生及带队工作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不能漏检。未体检完所有项目擅自退场或放弃某一项目检查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完毕,需经带队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确认后才可离开。
8.主检医师认为需要作进一步检查才能判断的,可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附加检查项目,由县体检办商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后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9.考生对本人不能当场得知的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体检办申请复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体检时,如实回答医生的病史询问。所有项目检查完毕后,在带队人员的指导下逐项如实填写体检表病史部分,不能遗漏,并在受检者签名处签名。
11.对隐瞒病史(包括服用降压药物史)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1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12小时不要进食。做完空腹检查项目后再进食。抽血后请按压针口2-3分钟,以免出血肿。采集尿检标本时,请取中段尿液。
13.女性受检者生理期勿做妇科及尿常规检查,待生理期结束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怀孕者,勿做X光检查,应在体检开始前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14.在招考期间,尽量不要改变联系方式并应保持通讯畅通。如要变更联系方式的,请在市招考办或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若因考生登记的联系方式变动或通讯不畅,造成市招考办或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无法联系到考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绥阳县公务员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www.suiyang.gov.cn/xwzx/tzgg/202106/t20210628_68842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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