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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招聘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测试的通知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2021年贵州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及消息Q群:1134334041贵州事业单位联考面试培训:查看课程根据《贵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我局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于8月7日(星期

2021年贵州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及消息Q群:1134334041

贵州事业单位联考面试培训:查看课程


  根据《贵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我局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于8月7日(星期六)进行专业测试(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进入专业测试的考生带上本人身份证于8月4日(星期三)、8月5日(星期四)前往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人事处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按照《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规定,下载《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测试、面试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及《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招聘专业测试、面试健康申明卡承诺书》,于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时向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提交《健康申明卡承诺书》。

  疫情防控:

  考生要严格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认真阅读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有关准备。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到达我省时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专业测试。

  领取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7号楼1730办公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51-85942477

  附件1:《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考生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认真阅读《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测试、面试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绿码及其它相应材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本次考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按防疫要求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五)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避免考生到达我省后14天内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建议考生到达考点所在地区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七)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八)各科目开考前9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
(九)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建议考生不要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二、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符合以上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可以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一)"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可以参加本次考试。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9610096(省外需拨打0851-9610096)。
(二)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未按要求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附件2:《健康申明卡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www.guiyang.gov.cn/zwgk/zwgktzgg/zwgktzggbmgg/202107/t20210722_69197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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