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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事劳动局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为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06
为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06〕220号)文件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经研究,我区12家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146名工作人员,其中公开招聘129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1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1年度温州市龙湾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一),招聘对象不包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选调对象必须是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需在合格及以上。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10年和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在其它报考条件符合的前提下可以报考有执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岗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1年7月4日至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地点: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局(龙湾区状元镇龙飞路4号五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1、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生源地户口薄、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其他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报考选调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表;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交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3张;

3、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温州市龙湾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报名表格可到龙湾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lwqhr.com)上下载,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招聘(选调)岗位考试资格,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招聘(选调)计划数或不开考(如学历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考生报名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可以开考,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选调专业资格要求副高以上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可以开考),对取消招聘(选调)计划数的相关已报考人员可在2天内改报其他岗位;

6、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1年6月30日。

7、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1年7月11日到龙湾区卫生局308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方式

1、医学专业类考试科目为卫生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采取笔试的形式。

2、非医学专业类(法律、计算机、文秘、物业管理等)考试科目为卫生公共知识和申论,采取笔试的形式。

3、选调专业资格要求副高以上的岗位采取面试择优选调方式(其他采取笔试的形式)。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 成绩计算

1、医学专业类总成绩的计算:卫生公共知识占总成绩的30%(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专业知识占总成绩的70%(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总成绩。

2、非医学专业类总成绩的计算:卫生公共知识占总成绩的30%(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申论占总成绩的70%(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总成绩。

3、选调专业资格要求副高以上的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选调)计划1:1.5(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自理)(对体检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入围资格;如遇同分者,医学类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非医学类的以申论成绩高者优先,若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选调)计划1:1列入考察对象。如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按体检入围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其他未参加体检人员不再替补。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选调)对象(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聘用人员以等额抽签的方式进行双向选择)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选调)手续。
拟聘用(选调)人员接到聘用(选调)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选调)资格,不再替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公开招聘(选调)中的其他有关事宜,由区人事劳动局、区卫生局共同研究决定。

七、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选调)过程中考试的时间、地点、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龙湾人力资源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陆查询。
2、医学类的报考专业参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查办法;非医学类的报考专业参照2011年龙湾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办法。

3、温州市户籍含温州市各县(市、区)以及温州市生源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温州市区户籍指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以及温州市区生源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户籍指考入普通高校前的户籍。

4、除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报名咨询电话:86350983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事劳动局

201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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