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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江苏省大丰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大丰市园林管理处隶属于大丰市城市管理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单位经费来源学历专业人数大丰市园林管理处全额拨款本科风景园林规
大丰市园林管理处隶属于大丰市城市管理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单  位经费来源学历专业人数
大丰市园林管理处全额拨款本科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景观,景观设计、艺术设计(景观方向)、景观建筑(设计)、园林设计、城市景观规划、景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1
大丰市园林管理处全额拨款研究生风景园林专业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事业;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本科或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的学士或硕士学位。 三、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分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六个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由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丰市城市管理局共同组织。 1.报名:7月20日在大丰市人才招聘大会现场(大丰市高级中学食堂);8月13日-- 17日在大丰市人才市场(原市人事局二楼)集中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在职人员报名时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审查:报名者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后,如实填写《大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经查实后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招聘职位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要达到1:3方可开考,如达不到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考试费用100元/人。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笔试课目:公共基础知识(40%)、专业知识(60%)。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丰市城市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进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大丰市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报有关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不得报考其它单位。试用期满,经大丰市城市管理局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凡应聘者服务期须5年以上。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五、联系方式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15-83929210 大丰市城市管理局联系电话:0515-83535654。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丰市城市管理局 201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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