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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残疾人对外交流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残疾人对外交流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浙江省残疾人对外交流中心隶属于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是财政适当补助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残疾人对外交流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残疾人对外交流中心隶属于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是财政适当补助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全省残联系统的对外交流、项目合作,咨询服务等。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2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年龄。外事联络员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27日及以后出生),外事信息管理员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27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计算到2013年4月止。
 

岗位专业学历年龄要 求人数
外事联络员(兼外事专办员)英语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30周岁以下英语六级及以上,有工作经历2年(含)以上1
外事信息管理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计算机网络维护和管理工作经历2年(含)以上,取得网络工程师证书1

三、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及确认
(一)信息发布
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招聘信息。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为笔试相关信息发布平台。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zjcl.com.cn,"公告栏")为其他相关信息发布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若岗位应聘人数少于5人,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工作。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9日9:00-4月27日16:00。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4月19日- 4月28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及确认
时间:2013年4月19日9:00-4月30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已缴费人员在2013年5月15日- 5月17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及聘用办法
(一)笔试
笔试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根据考试科目所需作答的时间确定。
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18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残疾人对外交流中心报省残联同意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二) 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沟通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岗位认知及适应能力、个人仪表及举止礼仪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由省残疾人对外交流中心另行通知。
2、面试时,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均需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缺少上述证件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入围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四)考核、公示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在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zjcl.com.cn)上公示7天。
(五)聘用
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原为合同制人员的,须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证明书。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公示后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纪律与监督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残联组织人事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1-88831576。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399069、88399070。


浙江省残疾人对外交流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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