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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发表于:2024-05-01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1日,根据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办[2009]204号)和《社区工作人员和经费配备标准》(市委办发[2008]106号)文件精神,因街道社区工作需要,经
根据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办[2009]204号)和《社区工作人员和经费配备标准》(市委办发[2008]106号)文件精神,因街道社区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5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下沙街道社区工作者,人数35人。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恪守职业道德,有奉献精神。 2、了解社区建设的相关政策、办事程序和开发区工作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居民,安心社区建设。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杭州市区户籍(不含萧山、余杭),婚迁等符合条件,但因政策原因暂缓迁移户口的允许报名。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7月5日(周四)-7月6日(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开发区海达南路555号下沙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公交B1、401、525路至幸福桥站往东100米)。 报名材料: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政策原因户口未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街道对报名者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定,经审定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如发现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 1、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管理基本知识和案例分析。 (1)笔试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12年7月9日上午9时至7月10日24点登录"开发区人才网-东部人才港(www.hedarc.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7月11日(周三)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下沙中学(公交B1支4、173、K104路至学源街星河路口站往东50米) 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招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得分。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考核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街道组织政审。政审合格者,按照择优原则,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 (六)公示及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在"开发区人才网-东部人才港(www.hedarc.gov.cn)"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照社区工作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批准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足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咨询电话:86921701 下沙街道办事处 二O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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