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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路管理局合同制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招聘简章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因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现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0名。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
因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现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0名。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宁波市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职责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招聘范围其他资格条件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人员20从事宁波境内高速公路24小时巡查、案件处理等。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本科学历;专业不限,法律、交通工程、文秘优先。宁波男性,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宁波市大市范围户籍或生源地是宁波的应届毕业生;有驾照、有文艺等特长者(指体育、歌舞、乐器、表演等)优先考虑。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4月20日9时-2012年4月24日17时。 网址:中国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2012年宁波市公路管理局合同制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人员公开招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2年4月25日9时-2012年4月27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 3、查询初审结果 时间:2012年4月28日9时-2012年4月29日17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2年5月11日9时-2012年5月15日17时。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5、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范围(总分100分):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基本内容。 (2)法律法规:《公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 (3)行政管理知识,2011年度时事政治。 (4)写作能力。 (5)岗位所需的其他能力。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中国宁波人才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面试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持(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簿、户籍证明等)(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或学籍证明)(4)本人一寸免冠近照2张(5)有特长的,请随带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所空缺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如果出现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的笔试成绩相同,可并列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可在网上查看《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3、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从高分到低分并结合本《简章》确定的优先条件,按录用比例1:1确定体检人员,统一参加体检。 (三)体检与政审 参加体检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淘汰,在政审合格者中确定拟聘用人选。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在"宁波公路网"公示3天,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如有入选者自动放弃的,可按成绩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不转个人档案)。工资等待遇按照上级部门和本局规定执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住宿自行解决。 本简章由宁波市公路管理局制订并解释。报纸招聘公告如与本局网站公布的公告有出入的,以本局网站为准。 宁波市公路管理局 201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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