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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林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吉林人事考试网快讯:吉林师范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学校始建于1958年,经过5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奠定了在吉林省属师范院校的龙头地位,是吉林省高中骨干教师培养中心、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和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吉林人事考试网快讯:吉林师范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学校始建于1958年,经过5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奠定了在吉林省属师范院校的龙头地位,是吉林省高中骨干教师培养中心、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和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学校现有四平和长春两个校区,设22个学院,2个教学部,30个研究所,62个本科专业,1个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23个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和2个省部级创新团队。为实现"高教强省"建设目标,现面向海内外诚招高层次人才,提升我校综合办学实力,带动学校向更高水平发展。   一、引才计划   中国史(含满族语言文化研究方向)、物理学(含材料物理与化学学科)、化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哲学、教育学、数学等学科专业高层次人才若干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两院院士"不限年龄;学科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学术骨干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二)引才条件   1.引进对象及一般条件   (1)学科领军人才   "两院院士"、"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别支持计划"人选等。 (2)学术带头人   "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具有助理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职称人员等;或在海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等国际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或主持完成过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学者。   (3)学术骨干   在境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取得博士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在境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及知名公司(企业)任职三年以上,取得较高水平科研成果,具有一定学术影响的海外人才。   2.其他条件   引进人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应具有博士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生(2016年12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6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9日8时30分至2016年12月31日12时。   采取现场报名和邮件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地址:吉林省四平市海丰大街1301号吉林师范大学第一教学楼七楼1725室。   邮件报名:jlnujob@163.com   联系电话:0434-3291653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专业职位,报考多个无效。   四、引才面试   本次引才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请及时关注吉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补充公告。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面试由吉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被考察人选的学历、资历、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合格,确定为拟引进人选,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吉林师范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吉林师范大学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人选资格。   六、公示   拟引进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其拟引进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八、政策待遇   1.岗位津贴。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以外,学科领军人才岗位津贴每人每年50-100万元人民币;学术带头人岗位津贴每人每年20-30万元人民币;学术骨干岗位津贴每人每年5-10万元人民币,享受地方政府核准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原有团队核心成员引进,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2.科研经费。五年内,学科领军人才及其团队,学校给予500万元人民币经费支持;学术带头人及其团队,学校给予自然科学研究200万元人民币,哲学社会科学100万元人民币;学术骨干,学校给予自然科学类50万元人民币,哲学社会科学类25万元人民币经费支持;学科建设急需的其他人才及博士,学校给予10万元人民币经费支持。   3.全职引进的学科领军人才,学校给予50-100万元人民币的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学术带头人,学校给予30-50万元人民币的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学术骨干,学校给予20-30万元人民币的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学科建设急需的其他人才及博士,学校给予15万元人民币的安家费和购房补贴。   4.在岗工作期间,承担的教学工作享受学校教学绩效工资待遇,以吉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科研成果享受学校科研成果绩效工资奖励政策。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站(www.jlnu.edu.cn)为本次引才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 0434-3291653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吉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6.8.19   附件1:2016年吉林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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