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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平凉庄浪县引导4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市人社局《关于2016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16〕268号)和《庄浪县2016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县2016年引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2016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16〕268号)和《庄浪县2016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县2016年引导4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工作,通过招聘会的方式,组织毕业生与企业进行"双向选择",由招聘企业确定服务人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指标及企业 (一)服务指标 市人社局分解下达我县"支企"服务指标40名。 (二)服务企业 庄浪关山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庄浪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庄浪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部分电子商务企业。 二、招聘人员条件 庄浪籍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或派往市人社局的《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企业服务; 3.符合企业相关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城乡低保家庭、精准扶贫 户家庭毕业生优先聘用。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2月5日-2月9日,农历正月初九至正月十三(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 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大厅(人社局二楼)。 (三)报名方式 由招聘企业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并填写《庄浪县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报名信息登记表》。 (四)所需材料 毕业生报名须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近期2寸彩色照片1张。 (五)确定人选 报名结束后,县人社局对毕业生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由各企业组织的有关测评(测试),企业根据测评(测试)结果确定招聘人员。县人社局派员参与整个招聘过程,并对各企业招聘的服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毕业证、报到证(择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招聘条件等相关信息,对复审合格人员报市人社局备案;企业组织拟招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安排上岗,人社局按照支企政策落实服务人员相关待遇。 四、扶持政策 (一)毕业生到企业服务的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企业向毕业生支付不低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服务期间县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 (二)服务期间,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中心统一管理。服务企业负责安排工作岗位,负责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三)服务期内,毕业生在办理户籍手续、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四)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项目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考。 (五)服务期满后自愿留企业工作的,经企业同意,继续在企业工作,按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服务期满企业未留用或不愿在企业工作的,自主择业。服务期限计算工龄。 点击下载>>> 庄浪县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岗位需求计划表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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