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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县招聘公安消防人员和聘任制司法警察实施方案

发表于:2024-04-26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6日,徐水县公开招聘公安消防专职人员和聘任制司法警察实施方案徐水县公开招聘公安消防专职人员和聘任制司法警察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县公安消防工作和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根据《保定市公安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水县公开招聘公安消防专职人员和聘任制司法警察实施方案

徐水县公开招聘

公安消防专职人员和聘任制司法警察

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公安消防工作和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根据《保定市公安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定市财政局关于公安消防专职人员招收管理的指导意见》(保公发〔2011〕1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聘任暂行办法》(法发〔200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公开招聘公安消防专职人员和聘任制司法警察若干名,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数额(共36名)

  (一)招聘公安消防专职人员30名(男性)。

  (二)招聘聘任制司法警察6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1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报考聘任制司法警察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中复退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报考消防专职人员需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25周岁(1988年12月1日-1995年12月1日出生);复退军人可放宽到35周岁(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6、需符合《河北省公安消防部队招收合同制队员政治条件》、《河北省公安消防部队招收合同制队员体格条件》、《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规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违法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3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

  将招聘名额、岗位、条件、程序、报名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徐水电视台、徐水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二)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5日至2013年12月18日

  报名地点:徐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大厅

  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退伍军人携带退伍军人证)、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6张。自行从徐水政府网下载并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招聘办审核通过后,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的1.5倍时,按1.5:1的比例进行岗位调整。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县招聘办组织专业人员,依据招聘方案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颁发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于12月20日在人社局四楼大厅发放。

  (四)组织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徐水二中

  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聘请异地专家命题,采取百分制,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政治理论和有关的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适应工作的基本素质。题型全部为客观题,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公安消防专职队员笔试取前90名,聘任制司法警察男性取前15名,女性取前3名进入体能测试,有并列者一并进入。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的3倍时,全部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2013年12月28日上午8:30-11:00

  测试地点:徐水二中体育场

  由县招聘办抽调专业人员,具体负责体能测试的组织实施。测试时考官临时确定并抽签分组,男女单独编组进行,成绩单列。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满分100分;女子800米跑,满分10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3)。

  3、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的40%与体能测试的60%之和为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次序分别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如末位成绩出现并列,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体能测试成绩并列的,按照退伍军人、本科、大专、中专(高中)的顺序择优录用。

  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面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政审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河北省公安消防部队招收合同制队员体格条件》,由县招聘办组织,对拟招聘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体检;分别由公安消防大队、法院牵头, 对拟招聘人选统一组织政审。对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依次递补。

  (六)确定人选

  将考试、体检、政审结果和拟招聘人选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正式确定招聘人选。

  (七)公开公示

  县招聘办根据体检和政审情况,对确定的招聘人选在县人社局、法院、公安消防大队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依次递补。

  五、相关待遇

  (一)签订聘任协议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人员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动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能适应工作的签订聘任协议,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不能适应工作的不予聘任。

  1、法院聘任制司法警察聘期为5年。聘任期满后,聘任人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也可按程序重新参加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公安消防专职队员聘期3年,聘任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

  (二)工资福利待遇

  1、公安消防专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总体上不低于当地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实行累进制,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并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按照"优、良、中、可、差"五个等级,逐人逐年确定工资标准,并根据岗位特点发放一定的高危补助,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包含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缴纳标准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最低缴费基数执行,由县财政统筹解决,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

  2、法院聘任制司法警察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河北省发布的我县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人每月1150元,增设全勤奖、绩效奖及办公费各100元,即每人每月1450元;参加五险,统一购置服装,所需费用由县财政列支。

  六、组织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任,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一)在聘期内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适应工作的。

  (二)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四)未经单位批准,从事其他活动,影响正常工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可解聘情形的。

  七、组织领导(略)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县招聘办做出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协议的决定。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察局举报电话:0312-8683596

  人社局举报电话:0312-8601771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徐水县公开招聘公安消防专职人员报名登记表》

     2、《徐水县公开招聘聘任制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

     3、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徐水县公开招聘公安消防专职

人员和聘任制司法警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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