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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74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6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6日,根据《运城市盐湖区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4名,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及岗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运城市盐湖区事业
根据《运城市盐湖区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4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期为期2年的,参加2011年及以前服务的即可;其他类推。

三、招聘条件

1、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聘者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

④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⑥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包括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区政府公开招聘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人社局、区监察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农委等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阶段:

1、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06日-11月10日(周末不休息)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网址:www.yhhrss.gov.cn (运城市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报名)

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一律参照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目录执行。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2013年11月1日为截止时间。

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2、报名查询

应聘者须牢记报名序号,在提交报名表后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即可在线打印《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打印),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期限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初审

时间:11月8日-11月13日(周末不休息)

地址: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市府街128号 运城日报社东200米)

初审资料:《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基层服务项目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在资格初审现场进行照相存档。

4、招聘岗位核减

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区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笔试之前公告。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在资格初审期限内,可改报其它岗位。

5、资格初审公示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11月14日在区人社局网站公示三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或区监察局举报,逾期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359-8674777(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0359-2278563(区监察局)

6、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2013年11月20日

地点: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凭报名序号和身份证领取)

(二)考试阶段:

此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笔试成绩排列。

1、笔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得用户口本、户籍证明材料代替)。缺少证件的应聘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医生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护士为《基础理论》和《专科知识》;乡镇卫生监督员为《公共卫生基础理论》和《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员为《农学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

《医学基础知识》包括:基础理论(人体解剖、生理、医学微生物、免疫、病理生理、药理等)、基础知识(急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传染病、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中医等)。

《专业技能》包括:病历书写、体格检查、心电图分析等。

《基础理论》包括:基础护理、人体解剖、生理、病理生理、药理等。

《专科知识》包括:急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传染病、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中医等。

《公共卫生基础理论》包括: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卫生毒理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儿少卫生学、传染病学等。

《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包括: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放射卫生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

《农学专业知识》包括:作物栽培、病虫害防治、土壤与肥料等。

《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包括: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事业单位改革和管理相关知识、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资料分析等。

笔试成绩的计算:

医生岗位:《医学基础知识》×50%+《专业技能》×50%

护士岗位:《基础理论》×50%+《专科知识》×50%

乡镇卫生监督员岗位:《公共卫生基础理论》×50%+《公共卫生法律法规》×50%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员岗位:《农学专业知识》×50%+《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50%

2、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区人社局网站(www.yhhrss.gov.cn)公示三天,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申请查分或向区监察局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3、资格复审

按岗位计划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自高向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见区人社局网站资格复审公告。

地址: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交验的材料:身份证、人事档案、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基层服务项目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查询并打印),到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在本网站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因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进行递补。

4、资格复审公示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公示三天,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或区监察局举报,逾期不予受理。

5、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通知单、面试要求等相关事宜以公告的形式,届时在区人社局网站发布。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6、综合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后,在区人社局网站及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综合成绩公示。公示期三天,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或区监察局举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体检考察与聘用阶段: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因体检不合格的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2、考察

考察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3、拟聘用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委区政府公示栏、区人社局网站及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体检、考察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区监察局举报,逾期不予受理。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五、咨询和监督

运城市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招聘考试过程相关信息公告,同时欢迎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359-8674777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0359-2278563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运城市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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