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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2014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为进一步优化大渡口区委组织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中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全市遴选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及范围 遴选职位和数
为进一步优化大渡口区委组织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中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全市遴选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及范围   遴选职位和数量:大渡口区委组织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1名。   遴选范围:全市各级机关和中央在渝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对行政编制人员报考参公事业编制岗位的,遴选录用后需本人书面申请调整编制,原编制性质根据遴选岗位属性自然调整。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年龄在35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 身体健康;   6. 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   7. 自愿在大渡口区委组织部服务5年以上;   8. 具有市、区(县)党委办公室(研究室)、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或组织部1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2. 受处分期间的;   3. 参加公招、遴选、选调等且转任至现单位未满2年的;   4.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5.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只在网上报名不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不予核发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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