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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关于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有关考生: 目前,我部机关2012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名单已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按照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部机关2012年度公务员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有关考生:   目前,我部机关2012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名单已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按照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部机关2012年度公务员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生确认参加面试   请进入我部机关(不含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2012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名单且拟参加面试的考生于1月18日前来电确认参加面试。未确认的考生,经进一步核实后,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关于邮寄相关材料   请考生于1月18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部: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登记表(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2份,贴好照片(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三)已获得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等。   (五)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表格上须注明培养方式,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和学生证复印件。   2、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和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复印件。其中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需同时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的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3、待业人员: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干部调配处,邮编100820。请在信封上注明"财政部2012年公务员面试有关材料"。对于及时寄达且材料符合要求的考生,我们将不另行回复。   三、其他事项   (一)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们将取消有关考生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面试时请考生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   (三)我部机关2012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考试拟于2月22日至26日举行。面试公告拟于2月中旬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和财政部官方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颜铭 010-68552620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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