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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根据省考录办《关于公布甘肃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降低面试比例和职位合并原则的通知》,并报经省考录办审核同意,现将定西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资格复审的要求通知如
根据省考录办《关于公布甘肃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降低面试比例和职位合并原则的通知》,并报经省考录办审核同意,现将定西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资格复审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8月9日-12日。为了考生方便,提高复审效率,请考生根据本人报考的职位代码按以下时间安排参加当天的复审:8月9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职位代码001--046,8月10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职位代码047--099,8月11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职位代码100--122,8月12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职位代码123--172。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定西市安定区友谊北路46号),联系电话:0932--8232000。   三、有关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与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必须一致)、户口本、毕业证书(及在http:www.chsi.com.cn/xlcx/bg.do网站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项目服务证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加盖公章)等其他相关证明。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择业通知书(派遣证);已就业的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并由其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介绍信。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报考的"四项目职位"人员还需提供:项目服务证、市县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和材料。对部分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上述证明、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面试资格,同时记录备案。   2、在职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确定后市考录办将在"定西党建网"、"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附:2012年定西公务员考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定西市考录办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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