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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裁决一起工伤赔偿差额案件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近日,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裁决了一起工伤赔偿差额案件。为劳动者挽回了3万余元损失。 申请人于某与被申请人工伤争议一案,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已拨付申请人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申请人
  近日,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裁决了一起工伤赔偿差额案件。为劳动者挽回了3万余元损失。   申请人于某与被申请人工伤争议一案,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已拨付申请人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申请人于某的实际工资却高于被申请人为其缴纳保险的工资,因此存在争议且无法达成协议。   申请人于2016年3月诉至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院接到申请后立即立案,于4月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审理,经过调查取证,开庭审理等程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裁决被申请人某公司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于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差额共计三万余元。此次裁决确保了受伤工人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维护了工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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