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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横山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榆林市事业单位新进财政供养人员招聘暂行办法》(榆政人发〔2006〕50号)、榆编办发[2013]76号、榆政人社发[2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榆林市事业单位新进财政供养人员招聘暂行办法》(榆政人发〔2006〕50号)、榆编办发[2013]76号、榆政人社发[2013]3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的实际,经横山县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县已入库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通过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在2013年9月17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横山县户籍;(包括:①普通院校入学前为横山县户籍;②与横山籍人结婚且户口迁入者)

2、2013年9月17日前已在横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了报到和未就业登记手续的;

3、已聘为我县的大学生村官任期满两年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受户籍限制)

4、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5、身体健康;

6、尚未就业的;

7、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类别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名额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共260名(含大学生村官30名。其中:本科生25名,专科生5名)。招聘名额的70%,即157名(含中专、大专生取得本科学历者)用于招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招聘名额的30%,即73名用于招聘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

各岗位类别具体招聘名额,根据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名总人数除157确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招聘比例",专科毕业生报名总人数除73确定"专科毕业生招聘比例",再按各岗位类别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报名人数乘以相对应的"招聘比例"确定各岗位类别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的具体招聘名额(保留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报考岗位类别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专科毕业生招聘人数达不到1人的,将报考该岗位类别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专科毕业生调整到综合管理岗位类别。

四、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类别、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类别

见横山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类别一览表。(附后)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报名采取按岗位类别进行报名,考生根据所学专业按岗位类别以最高学历报考,报名时考生持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入库卡等有效证件。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提供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及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县上的招聘考试。

于今年4月7日-4月16日参加了卫生计生类、法学类、会计类、计算机类专业报名的考生均以本次公告为准,原2013年3月26日发布的"横山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再执行。原参加了卫生计生类、法学类、会计类、计算机类专业报名的考生,报名有效,如已报名的考生没有按最高学历和岗位类别报名的请本人根据本次公告内容及条件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本次报名时间期限内到报名地点进行重新登记。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3日8时至2013年9月17日18时。

3、报名地点:横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大厅(县政府院内东楼三层大厅)。

4、考试缴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价涉发[1993]11号文件规定标准,考生报名时每人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

5、资格初审。组织有关人员对报考人员的照片、学历、专业和报考岗位类别等相关信息予以初审,同时在中国高等

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审查。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按照本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层次分设考场、分开命题、分别录取,根据岗位类别划分考场并采取闭卷笔试的办法组织考试(大学生村官类考生考场单设)。

考试内容主要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事业单位概况与职业道德、法学、公文与论文写作、科技常识与环境保护、文史知识、陕西省情知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知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对冒名顶考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县上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冒名顶考人员属于在校学生的建议所在学校给予处分;属于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属于社会从业人员的由所属管理部门给予经济处罚。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地点将在陕西省横山县人力资源网上(http://ylhs.ylrs.gov.cn)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类别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招聘名额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等额拟定初选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招聘复试,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初选人员持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与横山籍人员登记结婚且已入横山户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同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验电子学历,审查报考人员本人与毕业证照片、身份证照片、准考证存根照片是否一致。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未提供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专业技能水平,考察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体检

考察合格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通过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予以聘用。由用人单位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聘约化管理。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鉴证。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享受同类人员工资标准。

附:横山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类别及条件一览表。

咨询电话:0912-7619622(县人社局)

0912-7612801(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横山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附:横山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类别及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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