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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开发区发展规划局招聘统计普查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赣州开发区发展规划局招聘统计普查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区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现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赣州开发区发展规划局
赣州开发区发展规划局招聘统计普查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区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现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赣州开发区发展规划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计普查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政治思想素质好,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职业道德良好; 3、专业知识扎实,具有一定的文字数据、组织协调、团队协作等能力; 4、具有统计学、计算机专业、会计学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统计从业证、计算机等级证书者优先考虑; 5、招聘对象为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工作时限 具体时间以签订用工合同为准。 三、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和聘用等程序。自发布招聘公告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到赣州开发区发展规划局统计科报名。地址:开发区发展规划局统计科5205办公室,联系人;钟万芳,联系电话:0797-8376211,报名截至日期:2013年7月5日。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并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3、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其它文件、资料。 四、聘用及薪酬 1、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将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通知符合工作要求的应聘者参加面试、笔试; 2、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月薪2000元左右,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按80%计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年终将对聘用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另计。 3、食宿自行解决; 4、人员管理办法按赣州开发区发展规划局局聘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附:赣州开发区发展规划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点击下载) 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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