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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事业单位工作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学科和数量

(一)招聘对象

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本科(须取得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1年7月底前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岗位。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认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7年至2011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6、招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数量及岗位

招聘数量13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名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1年7月20日-7月22日

  查询时间:2011年7月21日-7月23日

缴费时间:2011年7月21日-7月24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7月27日-7月29日

报名网站:

http://hr.yeda.gov.cn(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24小时后,由审核机关进行初审,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审核机关将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2.网上初审:招考机关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报名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由专人负责初审和统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22日16时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7月22日24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24小时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2011年7月21日-7月24日登陆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http://hr.yeda.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共两科,合计8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1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7月27日-7月29 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上述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 21日-7月22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办公室(烟台开发区长江路1号,管委行政中心412房间)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统一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统一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笔试总成绩加5分(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符合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任何岗位均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和定向招聘的政策。

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驻军的军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且按规定批准随军的,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加1分。

符合加分和定向招聘的报考人员要务于2011年7月 21日-7月22日到到烟台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管委行政中心412室)办理加分审核和现场确认手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身份证(或复印件)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军官家属办理加分审核手续时,须提供军官所在的驻开发区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和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报考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经审核确认和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定向招聘岗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定向招聘计划,核减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为面向社会招聘岗位。面向社会招聘岗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部分紧缺专业或特殊岗位经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二)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100分)

(1)笔试科目和计分办法

行政事务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科。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5:5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法律常识、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等基础性知识。综合写作主要考察考生基础写作水平。

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师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三类:妇科医师和婚检医师岗位使用西医临床试卷;放射医师岗位使用医学影像专业试卷;药剂师岗位使用药剂(西医)试卷。按医师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2:8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9:00-11:30。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名单,在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上查询、公布。

资格审查地点: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开发区天山路业达工业园1号厂房内,乘坐22路、28路公交车到泰盛公司站点下)一楼大厅。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笔试准考证、《2011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考生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毕业证、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011年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有关资格证书等)。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人事部门研究同意,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在后续环节中,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将随时取消相关人员以后环节的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缴费后,发给面试准考证。

3、面试(100分)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根据岗位不同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测试等不同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实行百分制,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三)总成绩计分办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人事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考生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弃权或不同意录取人员造成的空缺,经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事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整个招聘过程信息均通过烟台开发区人事招聘网(http://hr.yeda.gov.cn)发布,不再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通知,请应聘者及时上网查询。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

  0535-6396729(烟台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电话:

0535-6396777(烟台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

附件:1.2011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政事务类岗位需求表

2.2011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需求表

     烟台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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