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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登封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河南省登封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为适应该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招聘39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该市事业单位工作。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

河南省登封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为适应该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招聘39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该市事业单位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及学历要求(见附件)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39人,其中乡(镇)区、办所属事业单位12人作为定向招聘岗位,面向在登封市服务的"进社区,服务农村"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干部及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招考(以下简称"三类学生")。
根据报名情况,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其中招聘岗位人数或核减后招聘岗位人数为1人的,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4:1),岗位专业设置参照《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本科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三、招聘资格及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定向招聘的"三类学生"年龄可放宽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高,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
5、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一致,专业类别参照《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研究生、本科、专科)》。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受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④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⑤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报名地点、登封市政府网站、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2月21日-2月25日。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6283180262818829
报名时需携带:
1、毕业证; 2、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4、就业报到证(已过自主择业期的毕业生需携带人事代理合同书);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函;
6、每人交考务费72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除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函和"进社区,服务农村"大学生、大学生村干部及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出具相关服务基层的证明须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需查验原件并交存复印件1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素能测评
素能测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程电子监控下进行。素能测评总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基础知识(含申论),每门各100分,总分200分。符合条件人员,按有关政策予以加分。笔试成绩折合后满分为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主要通过对一些结构化问题的分析、判断、处理和对一些事物的观察、叙述等来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协调、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自我认知、临场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人际沟通能力。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折合后满分为40分。
招聘岗位数为1人、2人及以上的,分别按1:3、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果按招聘岗位比例确定的面试人数,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均在市政府网站、市人社局网站、报名场所进行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体检
招聘岗位人数为1人、2人及以上的,分别按招聘人数的1:3和1:2的比例,依据素能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确定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空额按专业类别在面试人选中按素能测评总成绩依次递补。如果按体检比例确定的体检人数,名额末位素能测评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
(六)政审与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政审考察。政审考察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政审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空缺名额由进入体检且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素能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果招聘岗位名额末位,出现素能测评成绩并列的考生进行加试后(人防工程管理所岗位持有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监理员以上资质优先),再确定拟公示人选。
(七)公示
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报名地点、登封市政府网站和人社局网站等媒体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和公示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登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4年2月12日

附件:登封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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