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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宝丰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1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1日,根据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
根据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序号

单位名称

隶属单位

岗位名称

专业

要求

名额

经费

形式

1

宝丰县行政服务中心

县政府

管理岗位

不限

1

全供

2

宝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县农业局

专业技

术岗位

农产品质量检验,化学类

2

全供

3

宝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县农业局

专业技

术岗位

农业技术类

1

全供

4

宝丰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

县林业局

专业技

术岗位

林业技术类

2

全供

5

宝丰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县住建局

专业技

术岗位

建筑工程类

2

全供

6

宝丰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服务中心

县政府办

管理岗位

电子,计算机网络类

1

全供

7

宝丰县昭平台水库灌区管理处

县水利局

管理岗位

水利及工程管理类

1

全供

8

宝丰县小水库管理所

县水利局

管理岗位

水利及工程管理类

1

全供

9

宝丰县信息管理中心

县工信局

管理岗位

计算机及信息管理类

2

全供

合计

13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

2.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事业单位工作,能吃苦耐劳,有敬业精神;

3.具有平顶山户籍;

4.非在编在职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年龄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报职位的工作任务,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3日-1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

宝丰县人社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

2.报考人员须填写《宝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三张。

3.考生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5:1。因比例不足而取消的岗位,其报考者允许在报名结束后一天内改报其它不限专业的岗位。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聘用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宝丰政府信息网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关注。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等内容),笔试成绩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负担),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选。如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招聘结果在宝丰政府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实行人事代理,并全部实行聘用合同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纳入事业编制;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宝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人社局、财政局、监察局、编办负责同志组成。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宝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6515951

2013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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