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A人才网

2013年河南省修武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按照《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焦人[2007]42号文件)要求,经焦作市编办、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
按照《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焦人[2007]42号文件)要求,经焦作市编办、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专业
全县拟招聘150名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专业及岗位见附表1。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备报考工作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见附表1;
4、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拟报考岗位要求;报考教师岗位的应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职高类的除外),如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毕业证专业不符的,以毕业证专业报考;
5、2013年7月底前的毕业生(含2013年7月毕业的毕业生)。
(二)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凡在读高一层次学历的学生,不能提供低学历就业报到证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至6月22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人事窗口。
3、报名办法: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考教师的需同时持教师资格证;报考其它岗位的,按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3年修武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一份,报名费72元(含信息采集费12元)。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领取准考证时间: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请于2013年7月1日持身份证及报名缴费票据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人事窗口领取准考证,报考其他系统岗位的请于7月2日持身份证及报名缴费票据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人事窗口领取准考证,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报考教师岗位人员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报考其他岗位人员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及时事政治。笔试结束后,按拟聘用岗位1:2的比例,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如拟聘岗位人数与报考本岗位的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以本系统其他岗位入围面试人员最低笔试分数(分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其他系统),作为该岗位入围面试的分数线。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教师岗位人员的面试形式为说课,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授课能力。报考其他岗位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能力。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拟聘岗位人数与所报考本岗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以本系统其他岗位入围体检的最低分数(分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其他系统),作为该岗位入围体检的分数线。
(三)体检
本次招聘实行分类体检,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报考其他系统岗位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核(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
考核由县组织、纪检、人社等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重点对入围考核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认真审查。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人事档案、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县级以上综合治理部门、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无违法违纪及参加法轮功组织的证明等。
本次招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考生本人填写《修武县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由用人单位到县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全供事业单位同条件人员待遇。
新聘用人员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保管,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编制。
五、纪律
招聘过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出现违纪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未举办任何培训班,未指定任何培训教材。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391--7188212 0391--7192292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391--7118607

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7日
0